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并提醒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17日,我国现存槟榔相关企业共2.6万家,其中2020年新增槟榔企业2862家,同比增长87.92%。从省份分布来看,槟榔相关企业绝大部分分布在湖南省,共有1.56万家,其次为海南省和福建省,数量分别是6918家、888家。
据了解,槟榔是一种温湿热型阳性植物,在200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长期咀嚼槟榔不仅会磨损牙齿、形成牙结石使牙齿变黑,还容易引起口腔癌,且槟榔有成瘾性,一旦不食用会出现戒断反应。虽然我国没有明令禁止槟榔,但此次广电总局禁播槟榔及槟榔制品广告,也是在提醒大家:食用槟榔,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