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发布了《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召回一次性塑料杯》的公告。公告显示,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制造的一批200ml型号一次性塑料杯存在负重前后高度变化大的问题,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该公司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
据了解,本次召回涉及的200ml型号一次性塑料杯共计100袋,这批杯子在承装液体时易倾倒洒落,尤其是盛装热水等高温液体时,易造成人身安全隐患。另外,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已经从2021年5月25日开始向经销商发布通知,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