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就业,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于2023年11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需要企业注意的是,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