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SO3833修订本,未来的国际标准将汽车仅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其中对乘用车的定义为: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而言,主要用于运载人员及其行李/或偶尔运载物品,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为9座的汽车,它可以牵引挂车。根据这一定义,我们通常所说的轿车、吉普车、某些多用途车辆(即MPV)等都属于此范畴。对于商用车,指的是除乘用车以外,主要用于运载人员、货物、及牵引挂车的汽车;所有的商用车又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商用车是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是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从2005年开始,我国汽车行业实行了新的车型统计分类。相对旧分类,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在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是列入整车统计的,在新分类中将底盘单独列出,分别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货车底盘)。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