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六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六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明确,将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同时,《通知》还明确了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的申报条件和组织实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