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电子温压修正膜式燃气表》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实施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电子温压修正膜式燃气表》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主要起草,规定了燃气表的计量性要求、通用技术要求等,适用于最大流量不超过 160 m³/h、内置电子温度压力修正膜式燃气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电子温压修正膜式燃气表通常由基表、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积算器、计数器、电池盒和附加装置等部件组成,属于容积式流量计,采用柔性膜片计量室方式来测量气体体积流量。在压力差作用下,燃气经分配阀交替进入计量室,充满后排向出气口,同时推动计量室内的柔性膜片作往复式运动,通过转换机构将这一充气、排气的循环过程转换为相应的体积流量,再通过传动机构传递到计数器,完成燃气表基表气量累积。燃气表附加的温度和压力传感器实时将基表计量的工况体积修正到标况体积。燃气表主要应用在燃气贸易结算场合,或燃气其他规定条件下累积流量的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