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安徽省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品种品质品牌相得益彰、地理标志绿色食品叠加赋能。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所称的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是指在地理标志保护区域范围内,按照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绿色食品标准生产,产品获得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授权,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品牌叠加效应显著的种植(养殖)生产基地。
申报“安徽省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且环境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其产品则应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品质符合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基地内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