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TATA木门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TATA”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2021)苏知终22号】终审判决书,持续多年的“TATA”的商标案以胜诉告终。法院判决认定被诉方在其经营的入户门产品上及相关推广、宣传中使用“TATA”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此前,在TATA公司与被诉方涉及智能锁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2021)苏知终21号】中,法院也判决认定:被诉方在智能锁产品上使用“TATA”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使用“TATA”作为域名设立网站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使用“挞挞”作为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综合上述两案件法院判被诉方立即停止涉案侵犯TATA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TATA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入户门侵权案)和200万元(智能锁侵权案),总计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