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网站信息,为加快推进海口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海口市制定了《海口市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据了解,《细则》所称研发机构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细则》明确,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在海口设立或联合设立国家级研发机构,对新设立的国家级研发机构给予一定补贴奖励,具体如下:
(1)新设立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的补贴奖励,按获批筹建与认定通过各50%兑现拨付;
(2)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补贴奖励;
(3)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补贴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