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切实做好省科学技术奖各项工作,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规定了最高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的评审范围、各类别项目的界定,以及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同时明确了细化奖项设置,在原有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个奖项类别的基础上,增设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对省科学技术奖授予范围、评审标准和授奖数量分各奖种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