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主要内容分为支持氢能产业培育、支持氢能示范应用、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政策实施等四个部分共15条,持续培育壮大氢能企业,丰富示范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明确,九江市将在企业落户、氢能船舶应用、氢能车船运营、燃料电池及氢能船舶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财政扶持。对氢能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的氢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氢能企业全职新引进的能带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革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地市级杰出及以上人才,三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个人补助。氢能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或“双一流”本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