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规范了预制菜的范围: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此外,市监局还将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预制菜质量标准,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