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公告》明确,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国将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水性内墙涂料、阻燃电线电缆、电子坐便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防爆灯具及控制装置等7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管理,并将低压元器件由CCC自我声明恢复为第三方评价方式。
CCC认证是我国政府实施的一项市场准入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覆盖包括家用电器、电子设备、汽车等在内的16大类100种产品。此次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7种产品纳入强制性实行3C认证目录,旨在通过严格把关,确保这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