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官网2020年7月9日发布《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公告称:
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标示为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示为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经抽检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详见附件)。
二、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涉及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将于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
三、对不合格产品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2020年7月14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 更正《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 (2020年第28号)》有关内容的公告。
现对《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28号,2020年7月8日发布)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发布信息
标示为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
二、更正内容
现更正为:标示为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药品
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