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技术规范》以及《危险品 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程序及配装要求》三项国家标准计划分别由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制修订要求,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7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范围: 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原则、过程和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采用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创建过程包括诊断、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 2.以危险化学品过程安全管理理念为基础,包括机构和职责、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重大危险源、生产设施、工艺安全、变更管理、作业安全、承包商、化学品安全、应急管理、事故事件、持续改进等15个A级要素65个B级要素。
《危险品 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程序及配装要求》
范围:本标准规定爆炸品认可程序和危险性分项程序,可作为判定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性识别,以及确定其危险性项别的标准。
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品的定义、爆炸品认可程序和危险性分项程序、危险性分项试验程序、配装要求的一般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功能设计、建设、验收、管理和评估等技术要求。
本项目计划修订的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一般要求,应用环境和供电电源要求,监控项目,系统设计要求,功能设计,软件设计与开发,技术指标与性能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安全监测仪器设置要求;安全监控装备的设置要求;气体监测报警器和泄漏控制装备、气象监测及防雷防静电装备、火灾监控装置、电视监控装备、手动报警按钮、重要机泵状态监控装置、周界入侵报警、联锁控制装备设置等要求;门禁管理、通讯与广播、其他设置、安全监控供电与传输电缆敷设等相关设置要求;系统集成与人机界面、安全监控装备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试验与试运行、验收与评估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