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入库企业中共有352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额合计62.76亿元;共有233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前享受2022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额合计38.1亿元。
2021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从2011年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利好政策有力激发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现了企业研发投入和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的双增长。数据显示,福建省入库企业2021年研发投入达143.89亿元,124家企业建立了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98家企业主导制定了标准,共拥有Ⅰ类知识产权5199件、Ⅱ类知识产权963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