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异议指的是专利申请被公告后,允许社会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内对该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一种审查制度。
通过这种异议审查,专利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专利申请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正确的作出授权决定,从而可以减少专利授权后的纠纷。
哪些人可以提出专利异议?
通常而言,中国《专利法》规定,除了以下3种人以外,任何人都有资格提出异议:
(1)共同申请人;
(2)与专利申请人订有互不侵权协议的人;
(3)当异议案涉及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归属问题时,其中的非实际权利人。
可以提出专利异议的理由:
(1)申请专利的主题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2)申请专利的主题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案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4)申请人无权申请专利;
(5)发明说明书没有揭示发明的全面内容,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申请案的修改或分案超过了原申请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