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并明确一系列奖补政策。如,四川将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
数据显示,2021年四川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3万亿元,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实现增加值4662亿元,占四川省GDP的8.7%。尽管如此,全省建筑业企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比较明显。
对此,《十条措施》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设计,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轨道、机场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将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同时,四川将支持有条件的市(州)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股权多元化等方式筹建“大建工”集团,打造发展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