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进行答辩是我国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如果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因此当自己的商标被别人申请无效公告的时候,应该积极进行答辩活动,以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被别人申请无效公告,进行答辩收费吗?以下文章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我国商标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价格是1500元。注意:每个商标类别的评审费用是1500,要是多个类别,收取的费用按照类别数量乘以1500。以上费用仅限于申请人自己办理该程序的官方商标局收取费用。
商标无效宣告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代理机构收取无效宣告的费用按照代理机构的报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