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申请或进行撤三答辩后,代理机构发生更换怎么办?
应在撤销三年变更双方代理模块中申请变更代理人,提交解除与原代理机构委托关系的声明,与新代理机构的委托书,以及申请人或答辩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书可否在多个商标业务中一并使用?
代理委托书中的委托事项应与办理的业务相一致,在撤三网上申请或答辩时,需按照每个申请分别上传。
商标异议、撤三、无效宣告中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
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均可根据办理的业务类型,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异议、商标撤销三年申请、商标评审申请栏目下的“代理人变更”通道(注意:非为商标后续申请中的“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办理代理人变更、增加或解除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