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商标侵权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由原告提出法院审理了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天之内通知到当事人交诉讼费,然后在交纳诉讼费用后立案。
3、法院应该在接受了该案件之日起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交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该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天里给出答复。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在作出定夺后,侵权方或者被侵权方面对裁定不服的,应当在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里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