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如何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依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说,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答辩时应把握住的几个重点是:
1、抓住要点。将有理有利的方面陈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相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差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置应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点。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必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力等要作为关键内容陈说,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意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力时,权力人是否已在我国主意保护自己的权力对比重要,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或地域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整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有理还必需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需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假造。
4、按期答辩。依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置,答辩资料的弥补也不能是无限期的。依照现在商标局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含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答辩仍要弥补资料的,必需及时递交。
商标保护答辩是怎么回事
商标保护答辩就是当商标持有人对该商标提出申请之后,如果商标局经过审查觉得可以,那么就会在商标局的网上进行公告,但是如果在公告的三个月期间有人对此产生了异议那么商标申请人就需要对此进行答辩,因为这是保证商标能够归申请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