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撤三?如何撤三别人的商标?

发布日期 2023-04-19 评论 反馈 版权声明
“撤三”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的简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那么如何撤三别人的商标?以下文章为你解答。
  • 如何撤三别人的商标?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二)申请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三)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初步调查证据,如网络搜索结果、市场调查报告等;

    3.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缴纳规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未按要求缴费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按类别收费。

    五、查收商标文件

    申请人按要求缴费后,发给申请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
  •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区别是什么?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就是指在商标注册全过程中,商标局在对申请人所出示的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时,觉得该商标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因此不受理该申请、不下达受理通知单的状况。那么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 商标注册中可以使用吗?商标注册过程中怎么预防侵权?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多时候都要用到商标,而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比较长,有的甚至需要1年左右,企业如果不使用商标会给人不够规范和专业的印象,那么商标注册中可以使用吗?商标注册过程中怎么预防侵权?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 什么是商标初审公告?商标初审公告后多久能拿到证?
    《初审公告》是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发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那么商标初审公告期是多久?商标初审公告就表示注册成功了吗?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 申请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商标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是市场主体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有很多人在注册商标上付出了时间和精力,最后商标还是注册不下来,那么当申请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商标驳回的原因有哪些?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 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商标异议应该注意些什么?
    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那么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商标异议应该注意些什么?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 页面相关分类
    相关品牌
    热门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