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种情况,是水晶灯商家们普遍认为不好做的:
1、厂家只管收钱不管卖钱。
大多数厂家只把货卖给经销商就不管了,至于经销商的销量好不好,在销售过程中有哪些问题,一概不问。如果产品足够好,那么可能经销商收益还比较可观,如果产品一般,经销商只能自生自灭。
2、厂家无视区域保护
现在水晶灯市场上,大多数消费者都只看灯具的样式,不太注重品牌。所以经常有消费者买款式,不买品牌的现象。因此,厂家往往把受欢迎的灯具款式发往多个区域,完全不考虑区域保护。更有甚者,直接把厂里的货物一手卖给消费者,完全跨过经销商和批发商,这在整个水晶灯具市场来说,无疑是不健康的行为。
3、无现货
现在市场上几乎没有哪个经销商的店铺有灯具现货,在店铺里,一般都只留有展示用的灯具。因此消费者如果看中了哪个款式,只能当下通知厂商开始制作。而一个厂商同时拥有多个经销商,因此制作的进度、发货都是相当慢的,这在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不满,也增加了经销商的资金回笼压力。
4、风险大
做水晶灯具的风险其实相当大,因为在进货时,大多数厂家都要求现款,所以如果进的货卖不掉,那么经销商就只能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