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分类有哪些
按管理要求分类:
1、处方药: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2、非处方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
按用途分类:
1、预防性药品:主要用于预防疾病,如各种疫苗。
2、治疗性药品:主要用于治疗已发生的疾病,如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等。
3、诊断性药品:用于辅助医生进行疾病的诊断,如各种化验试剂。
4、辅助药品:用于辅助治疗或缓解疾病症状,如止痛药、维生素等。
按性质特征分类:
1、新药:近年来研制或重新定位适应症的药物。
2、特药:具有特殊管理要求或重要副作用的药品,如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和放射性药品。
3、普药:除新药和特药外的其他一般药品。
按剂型分类:
1、注射剂:用于注射给药的药品。
2、片剂:常见的固体剂型药品。
3、胶囊剂:将药物填充于空心胶囊中制成的制剂。
4、颗粒剂:药物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干燥颗粒状制剂。
5、丸剂:药物细粉或药材提取物加适宜的黏合剂或其他辅料制成的球形或类球形制剂。
6、软膏剂:药物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制成的具有一定稠度的半固体外用制剂。
7、其他剂型:还有乳剂、合剂、糖浆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等多种剂型。
药品的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药品,提高药物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同时,不同的分类方式也体现了药品管理、使用和研究的不同侧重点。在实际应用中,药品的分类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涉及药品的购买、使用和管理时,应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
药品包含哪些种类
1、药品的种类繁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主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我国现行法规将药品主要分为中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三大类。
2、中药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中药材是未经加工或只经初步加工的天然药物;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成药则是根据一定配方制成的、可直接供患者服用的中药制剂。
3、化学药品即西药,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等。这类药品通常是通过化学合成或发酵等方法制得。
4、生物制品则包括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它们通常是通过生物技术方法制备的。
5、除此之外,药品还可以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分类,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等。非处方药又可以根据安全性不同,划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等地点销售。
药品一类二类三类的区别
药品一类、二类、三类的分类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于药品创新程度、研究开发风险以及临床需求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的分类管理,这种分类主要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1、一类药品:指的是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全新药品,包括全新的活性成分、新分子实体的药物、以及生物制品等。这类药品的研发投入大,周期长,技术难度高,审批过程非常严格。
2、二类药品:通常是指对已知活性成分或已上市药品进行了重大改进或创新的药品,如改变了给药途径、增加了新的适应症或显著改善了疗效和/或降低了副作用的制剂。相对于一类药品,其研发难度和审批要求略低。
3、三类药品:是指已经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包括进口原研药及其仿制药等。这类药品在其他国家已经经过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进入中国市场时需完成中国的注册申请,相较于一、二类药品,其研发和审批流程相对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