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城办印发《济南市文明养犬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倡导文明养犬,推动群众自治,抽检小区、广场和公园内的犬只。
为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管理,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济南市文明养犬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成立“文明养犬自治委员会”,倡导文明养犬,推动群众自治。
2019年9月底前,每个区要选择2-5个社区开展试点;2019年年底前,以文明养犬带动不文明养犬,实现自治的社区要达到30%;2020年达到80%以上。
对于文明养犬也要以区为单位进行考核,范围为绕城高速以内,每个街道抽检4个小区,包含两个封闭式小区和两个开放式小区,每个小区抽检犬只数量不低于10只,每区抽检一个广场、公园,每个广场、公园抽检犬只数量不低于10只。
除了社区自治,文明办、公安局、城管局、工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也采取各自职责领域的措施推进文明养犬。